假冒注册商标罪!3人出售假“奥利奥”被判刑!

阅读:76 2024-03-26 00:47:04 作者:开局

提起奥利奥,很多人还能想起那个洗脑的电视广告“扭一扭、舔一舔、泡一泡”,作为一款巧克力夹心饼干,奥利奥品牌已经畅销一百多年!

对于这样一款“明星”饼干,有人动起了歪脑筋,自己假冒生产相似的饼干出售。近日,关于这起奥利奥假冒注册商标案一审审结。

据了解,被告3人在明知“奥利奥/OREO”系注册商标且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,生产和销售带有“奥利奥”商标标识的产品,获利10.7万元。

被告的行为假冒注册商标罪,判处三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、缓刑四年不等,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至五万元不等;责令三被告人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共计10.7万元,均予以没收,上缴国库。同时,法院判决三被告人连带赔偿原告人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费用人民币28万元,并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在《中国食品安全报》上刊登声明,消除不良影响。

当前,注册商标在我国享有法律保护,其他人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,否则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。商标侵权行为损害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,导致其商品或服务的竞争力下降,减损其商业信誉,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。同时,商标侵权行为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,破坏市场经济秩序,损害公共利益,侵权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,严重的假冒行为还将承担刑事责任。

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。经营者应秉持诚信原则,自律、合法经营,尊重他人知识产权,不要起“傍名牌”“搭便车”的歪心思,不可随意“窃取”他人的知识产权成果,否则,终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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